繁体中文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访谈首页 >> 高层对话 >> 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和存在的困难

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和存在的困难 (1)

2008-04-01 14:56:06  作者:无忧睡眠网  来源:无忧睡眠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0  文字大小:【】【】【】 评分等级:0

今天来做客的嘉宾分别是中国残联副理事长、党组成员、全国肢残人协会副主席、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主任程凯;中国残联办公厅副主任、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张新龙;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研究生导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委员会专家陈功。他们三位将跟大家谈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显示19年来我国残疾人状况的改善和目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主持人]我记得在2006年12月份的时候,国新办曾经就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主要数据公报举行过新闻发布会,那么程主任,那次的数据公报跟我们今天关注的数据公报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程凯]去年12月1日国新办发布了一号公报,主要是向社会发布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人的总量,各个类型的残疾人的数量以及他们占总人口的比例,大家最清楚的就是三句话“一,残疾人总量增加,占总人口的比例也有所上升,残疾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数字大家都很熟悉,就是我们去年4月1日全国残疾人已经达到了8296万,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6.34%。

 

上次发布的信息主要是一些大数,也包括我们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等多个类型在这8296万里面的各自比例,以及在当时分析的造成残疾的原因,包括结构变化的原因做了初步的分析和解读,主要是发布一个大数,到底残疾人有多少,经过19年了结构有什么变化、总数有真正变化,占人口比例有什么变化。

 

[程凯]这次的二号公报主要是发布两大方面的信息,一个是我们国家31个省、市、自治区残疾发生比例多高,残疾数是多少,比如北京市残疾人数多少,占北京市总人口比例多少。

 

还有通过这次调查,我们所掌握的在经过这19年当中我们国家8296万残疾人到底他们的社会经济状况是什么样的,比如就业状况怎么样,教育状况怎么样,他们的家庭、年龄,城乡结构,性别还有家庭人均规模,以及他们的基本需求和愿望,包括社会为大家提供的一些服务等等社会经济的信息。

 

[程凯]这也将更有利于通过二号公报的发布,让有关机构包括各级政府、社会,以及残疾人亲属更真实、全面地掌握在去年4月1日期间我们国家残疾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状况。对我们进一步研究、制订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更直接的依据。

 

[主持人]大家很想知道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什么样的意义?我们知道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大概是十多年前,那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有什么意义呢?

 

[程凯]19年了,1987年改革开放开始不久,当时国家为了准确掌握残疾人的数量,因为在87年以前我们对残疾人的数量是不掌握的,完全是推测,没有准确的政府可以掌握的数据。

 

当时正值改革开放,整个社会事业百废待兴,特别是残疾人的状况很困难。国家在推动这部分人的权益保障方面总得有一个底,所以当时国家下决心,在当时的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共同推动下,通过各个政府部门的帮助力,在19年前搞了一个调查,那次调查结果出来占总人口的4.9%,大概是5516万,这个数据出来以后也是震动了各个方面,包括了政府领导,没想到残疾人这么多,而且状况是非常令人吃惊。

 

[程凯]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那时候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是很低的,据我们后来掌握的数据大概不足全国儿童入学率的一半,非常低。

 

19年了,这19年来是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社会变化最快,也是人口结构发生变化最大的时期,我们每个人也经历了。

 

[程凯]那么19年来到底残疾人状况有哪些变化,19年来我们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通过这19年来残疾人到底怎么样?变化如何,还有什么新的需求,残疾人的发生还有什么新的情况?这都需要严肃的、科学的调查来掌握。

 

所以党中央、国务院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实际情况的角度,下决心再一次进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国务院专门部署,由16个部门组织起领导小组,经过两年半的准备,在去年4月31日到6月30日历时两个月,在六千多个小区,同时动用了六千多名专业医生,将近六万名的陪调队员进行调查。



本文网址:http://www.51sleep.com/q/html/30990.html
责任编辑:无忧睡眠网

 

[1] [2] [3] [4] [5] [6] [7] [8] [9]

 

 

关闭窗口】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相关评论 0条评论  发表/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