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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协调小组世卫课题负责人访谈 (2)

2008-04-01 11:04:11  作者:无忧睡眠网  来源:无忧睡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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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历时两年多的医改大争论,似乎正在走向收尾阶段。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在十七大集体专题采访中表示:“目前已制定出一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最近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这场医改大辩论,吸引了众多研究者。学者们由于所持观点不同,发生了激烈的思想碰撞,出现了所谓的“政府主导派”与“市场主导派”。实际上,当事人都反对这样简单的称谓。

在当下的中国,谁是购买者呢?是病人,你去医院看病,你来付钱,但是单个病人是没有能力来鉴别医疗机构的服务是否恰当。所以购买者应该是一个机构,代表患者的利益,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疗专家组成,它们可以对医疗服务的恰当性做出明确判断,简单地说就是判断病人的这笔钱花得值不值,应不应该。我认为在中国社会保险机构应该做这件事情。

 

对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来说,需要决定哪一级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应该直接从政府手中获得资金。越是基层的医疗卫生组织,比如农村的村医和卫生所以及城市里的社区医疗机构,越对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地方正是中国医疗卫生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就越需要政府投入的保障。

 

对于中国政府来说,还有一项很严峻的挑战就是如何使公众对于医改建立足够的信心,相信医改会使人们特别是穷人受益。人们看到医生收红包、乱开药、乱做检查,其实并不是因为医生是坏人,而是因为这套制度设计出了毛病,这套制度迫使他们那样做。

 

医院提供服务的好坏并不在于是“公”是“私”

 

记者:为医改提供方案的几家机构因为立场不同,而被贴上“市场派”和“政府派”的标签,有观点认为这种划分过于笼统且容易引起歧义,您是否赞同这种分法?在医疗改革主要涉及的筹资与提供服务上,您认为政府与市场的角色与责任各应该是怎样的?

 

白海娜:我们非常关注最近在中国学术界有关医改的争论。政府能够打开门窗,邀请不同领域、不同观点的专家为医疗改革出谋划策,这是非常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事情。

 

我们认为,在医疗领域可以运用市场机制,但是,市场机制并不只意味着私人投资医院或者个人付费,这是两回事。政府在任何类型医疗卫生体制中的作用,都应该是保障每个人的健康权,保障每个人享有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系统能够良好地运转,并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负有监管之责。这是政府在此领域的核心目标和职责。

 

而我们观察到的中国现状是,许多公立医院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不得不拼命争抢病人,在病人身上拼命追求收入和利润。所以说,公立医院并不意味一定代表或执行着公众利益,实际上它们被允许甚至被激励着从病人身上赚取更多的钱。

 

中国的医院并不是没有竞争,而是存在很激烈的竞争,只是这种竞争并不是以优质服务为目标,而是以争抢病人为目标,但是病人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并不能分辨哪些是真正需要的服务。所以医疗服务的需求方一定要形成一种力量,通过聘请专业人士来制约医疗机构诱导需求行为。

 

我们的建议是,由资质良好的专业保险机构作为病人的代理人,向医疗机构购买服务。医疗机构为了获得保险合同,就必须通过服务质量、费用等多方面开展竞争,这样,病人以前是医疗服务的单个买者,现在就会变成一个集体,和医疗机构进行谈判,给对方的压力与约束就会大许多。这种做法也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

 

所以,在市场竞争机制在医疗领域发挥作用的问题上,要特别注意是什么样的机制,在怎样发挥作用。这中间,有好的市场机制,也有坏的市场机制,好的市场机制需要把激励机制设计正确,同时需要政府的强力监管。在上述环节中,政府就可以作为购买者发挥强大的约束作用,政府通过在市场上招募保险资金的管理者,作为购买者的代理人为参保者服务。

 

我们认为,所有者的性质并不是医疗服务提供者行为好坏的指示器。医疗服务的质量、有效性、价格与谁来付钱、如何监管以及是否可问责高度相关。过分地强调“政府派”与“市场派”过于简单,且对改革本身并没有帮助。总体来说,WHO鼓励有关医改的争论更加具体化,更加关注细节,更加注重激励机制上的设计,而不是意识形态上的争论。我们不希望被贴上某个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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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忧睡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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